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纪子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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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育费 抚养费相关规定

添加时间:2026年3月13日 来源: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lhccfgls.cn/

  纪子垚,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育费

原告:王某

被告:王某某,系王某之父

  案情:王某是一名刚刚被技工学校录取的中学生,已经18岁了,但因其父母王某某与妻子闹离婚,王某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收入较少,只能负担王某一半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另一半母亲要王某向其父要。父亲王某某每月收入较高,每月1500元左右。王某某拒不支付此费用,无奈,王某以自己原告,以其父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支付一半的学杂费用。

  分析: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王某现在被录取的技工学校,实际相当于中等职业教育,它是国家实行劳动者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其学历与高中应该说是相当的。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对尚在校读书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王某某有固定的收入,应属于有给付能力,应当有义务负担王某的抚育费。法院最后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抚养费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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